數位生活生物辨識
蘋果照片臉部特徵案進入陪審團審理,800 萬居民隱私權成焦點
結論先講:iPhone 照片自動辨識人物的便利功能,可能構成未經同意蒐集生物辨識資料。美國法院拒絕蘋果撤案,讓涵蓋約 800 萬伊利諾居民的集體訴訟交由陪審團審理。爭點是數字化臉部特徵是否受 BIPA 規範,以及加密是否能免除平台責任。
800萬
約略涵蓋居民數
400億
美元可能賠償規模
1案
集體訴訟進陪審團
[ 3 個快取重點 ]
01
法院認為能區分個體的臉部資料,可能具有生物辨識本質。
02
蘋果主張資料加密且公司無法解密,但法院認為系統控制權仍存在。
03
還沒定案:責任與賠償仍須由陪審團審理。
01數字字串仍可能是臉
法律關注的是資料能否源自獨特生理特徵並辨識個人,而不是技術上把它叫作幾何掃描或數字字串。
01 涵蓋規模
800萬人
報導估計的伊利諾州集體訴訟涵蓋人數。
02加密不是全部答案
法院初步看法是,平台能修改軟體、移除保護或刪除資料,代表即使看不到內容,仍可能具實質控制力。
Bottom line
隱私設計不能只問資料有沒有外流,也要問蒐集本身是否得到同意。
- 原始報導
- 科技新報
- 改寫方式
- 快取新聞不轉載原文。我們讀完原始報導後,用自己的話重寫成結論、三個重點與一張圖。數字均取自上列來源,未經我們獨立查證。
-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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