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生活網路隱私
東京地院認定未經同意揭露性別資訊侵害隱私,判賠李琴峰110萬日圓
結論先講:東京地院認定日本議員未經同意公開李琴峰性別變更前的姓名與照片,非法侵害隱私,判賠110萬日圓。法院指出相關資訊與生理性別及性別認同密切,保密必要性高。這項判決替社群平台上的敏感個資揭露畫出更清楚的法律界線。
110萬
日圓判賠金額
550萬
日圓原求償額
2024/5
爭議貼文時間
[ 3 個快取重點 ]
01
法院認定性別資訊保密必要性高,且公開沒有合理理由。
02
法院判賠110萬日圓,但未支持禁止未來發文的請求。
03
尚未定案:被告表示將收到判決文件後與律師討論。
01判決聚焦敏感資訊
法院沒有把知名作家的身分視為全面放棄隱私,而是檢查被揭露資訊是否高度敏感、公開是否有合理必要。這對社群轉貼同樣有警示作用。
01 大數字
110萬日圓
東京地院命令議員賠償的金額。
02賠償與禁令分開處理
法院認為確認賠償責任可產生一定遏制效果,因此未另外禁止未來發布。判決確立責任,但後續是否上訴仍待被告決定。
Bottom line
在網路上取得一項資訊,從來不等於你有權替當事人公開。
- 原始報導
- 中央社
- 改寫方式
- 快取新聞不轉載原文。我們讀完原始報導後,用自己的話重寫成結論、三個重點與一張圖。數字均取自上列來源,未經我們獨立查證。
- 單位
- 「pt」為百分點,指兩個百分比的差,不是成長率。標示「預估」或斜線紋樣者為推估值,非已實現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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